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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提升社区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男1名,女1名),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事业心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基层工作,有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理想信念。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86年7月4日至2001年7月6日期间出生)。
(四)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大专学历报考者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专业为财务财会类。
(五)户籍要求:扬州市户籍(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为社区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4日—7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415室(扬州市邗江区平山路123号),联系人:石瑶艳,联系电话:0514—87637558。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及100元报名费,并填写《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4、简章发布地址:邗江人才市场网(www.hjrc.cn)、维扬经济开发区网站(www.hj.gov.cn/wykfq)、维扬经济开发区下辖社区公示栏。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于2019年7月12日至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四楼服务大厅(江阳西路101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维扬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维扬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中若发现应聘人员有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后,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情况,可在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由维扬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分配方案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维扬经济开发区党政办负责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简章由维扬经济开发区党政办负责解释。
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
维扬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