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景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19年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要求,对2019年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见附件1),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4月11日-4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地点: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1号楼1楼会议室(扬州市长春路7号,宋夹城风景区南大门向西100米)。
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
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考试合格证明》、《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
往届生: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单位关于工作(教学岗位)经历的证明等材料。在编在岗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要是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也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9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提供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前述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按照简章规定,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材料。
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等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2份复印件。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为原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所有考生需提供《简章》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同版的一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名岗位及身份证号。
面试时间及具体要求敬请关注“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有关通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3、2019年4月12日下午5:3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4、除留存的证明材料原件以外的所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自行妥善保管。
5、所有进入2019年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网站”,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和短信平台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或变更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1:2019年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
附件2:个人委托书格式.doc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