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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仪征市刘集镇公开招聘村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村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全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村工作人员,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吃苦奉献精神,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热心为群众办实事;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部分专业不限岗位退役军人报考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 |
刘集村 |
01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男性 |
刘集村 |
02 |
1 |
大专及以上 |
建筑工程类 |
|
盘古村 |
01 |
1 |
大专及以上 |
交通工程类 |
男性 |
联合村 |
01 |
1 |
大专及以上 |
财务财会类 |
|
夏窑村 |
01 |
1 |
大专及以上 |
财务财会类 |
|
陈巷村 |
01 |
1 |
大专及以上 |
财务财会类 |
|
利民村 |
01 |
1 |
大专及以上 |
财务财会类 |
|
高彭村 |
01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男性 |
百寿村 |
01 |
1 |
本科及以上 |
中文文秘类 |
|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有关事项均通过“仪征刘集”网站(网址:http://www.yizheng.gov.cn/liuji/)公开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仪征市刘集镇政府二楼204室。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
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后,报名方为有效。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写作。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镇成立专门考察小组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仪征刘集”网站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内工资按不低于仪征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正式聘用后的工资待遇按照刘集镇同类人员工资标准确定。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刘集镇纪委(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0852376。
五、本简章由仪征市刘集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085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