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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招录8559人
和源公考专家今天(1月25日)获悉,江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于下午举行新闻通气会,宣布启动2018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
2018年全省计划考录8559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其中,省级机关183名、市级机关959名、县(市、区)级机关4298名、乡镇(街道)机关2163名、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956名。扬州地区岗位为613人。
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至2月5日,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3月24日,面试将在5月中旬进行,录用审批工作预计在8月底前结束。更多资讯请关注以下微信公众号:
2018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基层导向,强化能力素质要求,规范考录组织管理,着力提升考录工作质量。主要有五个方面特点:
进一步加大面向基层考录力度
省级机关除部分专业性较强、社会人才存量少或难以从基层遴选的职位外,全部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南京市市级领导机关拿出职位计划的70%考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本次考录,全省还拿出578个计划定向考录本设区市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本设区市所属村(社区)任职的省、设区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拿出139个计划定向考录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我省设区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选派,报名时聘期已满考核合格且未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拿出76个计划定向考录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五年、任现职两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设区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等人员)。按照面向基层、充实基层的要求,拿出1/3左右的职位计划用于乡镇机关招录,进一步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
进一步提升考录科学化水平
笔试公共科目继续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分类分级考录的力度,积极探索适合不同职位特点的考试测评方式,增强考试测评的针对性、实效性。
进一步规范考录工作
为在更广范围内吸引和鼓励更多的优秀人员报考我省公务员,2018年省级机关考录职位继续取消对报考人员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市级机关要求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不超过计划数的10%,县级机关和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不设置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进一步放宽专业条件限制,全省有1321个招录计划不限专业,6323个计划专业设置到大类,共占到总计划数的 90%。为方便招录单位进行专业设置和报考资格审核,并为报考人员报考提供便利,去年两次面向社会征求对《专业参考目录》的修改意见,今年首次将修改完善后的《专业参考目录》在网络上公布,供招录单位和报考人员参考使用。同时,进一步优化考录组织管理,将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体检程序由面试前调整至面试后进行。
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招录工作
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99号)等文件精神,今年我省继续开展定向招录残疾人工作。全省共编制了19个职位计划,面向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定向考录,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推进我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
进一步加大对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0号令),对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视不同情节,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处理。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对有《刑法修正案(九)》中所列的有关情形并构成犯罪的报考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继续加大对阅卷过程中发现的雷同卷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无线电管理、教育等部门的合作,加强防作弊技术和手段的应用,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惩处考试作弊行为。完善考录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和监督措施,加强对考录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切实防治公务员考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发布《致广大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考生的一封信》,积极倡导诚信报考,践行诚信承诺,共同营造良好的考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