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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天安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2018年招聘
我中心是扬州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创办的农业科技实体,现有工作人员19人,其中:高级以上职称5人,博士1名、硕士6名。中心实验室2000平方米,固定资产2500多万元,现有气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液相色谱仪、液-质联用仪等设备110余台件。现已具备8类产品77项,参数237项检测能力和法定的检测资质,能够开展农药、兽药、渔药、饲料、肥料、重金属元素及多种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定量检测工作,具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检测资质。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英才,主要从事实验室检测、野外采样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农产品检测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野外采样工作,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取得研究生学历或者中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0周岁。
4、环境监测、化学及化学分析、农药学、药物分析及农产品质量检测等相关专业(必修课必须涵盖无机化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三门课程),英语四级以上,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研究生学历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下载并如实填写《扬州市天安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并与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身份证、毕业证、英语四级以上证书、成绩单等)一并发送至邮箱32687744@qq.com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2月28日。
联系人:徐振球,联系电话:0514-80988319。
(二)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单及其他证明本人能力和业绩的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面试采取基础理论知识提问和现场实践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两者各占50%,面试总分低于80分不予录取。
(四)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现场或函询考察。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人员在扬州市农业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以前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扬州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0988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