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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民政局招聘简章
宝应县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宝应县殡仪馆、宝应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县殡仪馆 |
火化工 |
2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限男性,机械或电气工程专业优先 |
县殡仪馆 |
告别服务 |
2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形象良好、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主持能力 |
县殡仪馆 |
水电维修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限男性,机械或电气工程专业优先,持有电工职业资格证书 |
福彩中心 |
工作人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限男性,懂基本的电脑操作技术 |
中福在线 |
工作人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限女性,形象良好,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愿意服从工作分配;
3、品貌端正、身体健康;
4、具有良好的沟通应变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2、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偷窃、流氓、斗殴等不良行为者;
3、曾被用工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4、有其他不宜从事编外人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戗牌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9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宝应县人力资源市场三楼,东侧办公室。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表。
(2)报考人员应对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测试成绩等资格,不予录用。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开考方式。
(三)考试
1、笔试:
(1)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2)考试形式为闭卷。
(3)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留意短信通知(报名时留下移动电话联系方式)。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
2、面试:
(1)在笔试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 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政审
按照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择优录用,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正式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参照我局其他工作人员管理,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及相关待遇参照本单位编外人员或编外相同岗位人员标准执行,殡仪馆工作人员每月工资3000元左右、中福在线工作人员每月工资2000左右(不含各种保险、公积金自缴部分)。聘用单位实行一年一聘。本次公开招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宝应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223139、13773420166
监督举报电话:8892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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