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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粮食购销公司公开招聘
邗江区粮食购销公司公开招聘乡镇基层粮食购销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基层粮食购销人员队伍建设,提升社会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乡镇基层粮食购销工作人员(其中男性2名,女性2名),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2日至1998年8月16日期间出生);
(五)学历为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六)户籍:限邗江区。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邗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扬州市百祥路89号)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至邗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报名,填写《邗江区粮食购销公司公开招聘乡镇基层粮食购销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4、简章发布地址:邗江人才市场网(www.hjrc.cn)。
(二)笔试
考生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写作
笔试时间:2016年8月28日
考生凭身份证于2016年8月25日到邗江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8月28日进行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总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我公司招聘领导小组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研究确定招录人员分配方案。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满后待遇:年薪3万元左右(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简章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邗江区粮食购销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963510
邗江区粮食购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