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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扬州开发区招聘教师面试实施办法
根据《扬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扬人社〔2016〕49号)及《关于制定2016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及其细则的通知》(扬人社〔2016〕123号)文件要求,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统筹组织开发区所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B类岗位)专业水平测试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透明。专业水平测试各个环节,规范运行,严肃认真,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是坚持竞争择优。严密组织,分类实施,科学考核,客观评判,遴选人才。
三是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把关,严明纪律,接受监督,确保质量,不断增强社会公信力。
二、专业水平测试的实施
(一)测试对象
2016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扬州市施桥中心小学、扬州市花园小学、扬州市三元桥小学、扬州市扬子津小学B类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入围并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二)测试内容
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考生把握教材的能力和课堂教学素养。
(三)测试方式及计分方法
专业水平测试按不同岗位分别实施,测试以说课的形式进行,专业水平测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
专业水平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按60%比例,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40%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四)测试时间、地点
专业水平测试时间:2016年5月29日(周日)上午7点。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美琪小学(扬州市同泰路1号)。
三、纪律与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律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4-87862903。
四、其他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http://kfq.yangzhou.gov.cn)和扬州开发区教育(http://www.yzjy.com)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14- 87962302。
本实施办法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