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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6-05-18 11:09:10  来源:本站整理

    中共江苏省委研究室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转任、公开遴选等规定,经商省委组织部同意,决定从全省机关公务员中公开选调6名从事文字工作人员充实省委研究室、省委改革办机关。

      特此公告。

      中共江苏省委研究室

      中共江苏省委改革办

      2016年5月18日

    2016年公开选调从事文字工作公务员简章

      一、计划和职位

      计划从全省机关公务员中公开选调从事文字工作的处级以下干部6名。其中,处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4名。

      二、资格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德端正,群众公认;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处级干部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科级干部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处级干部从事综合文字工作8年以上,能够独立起草综合文字材料和领导讲话稿;科级干部从事综合文字工作4年以上,有比较扎实的文字功底;

      7、身体健康,积极向上,勤奋敬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属于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规定范畴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选调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5月底。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

      1、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含电子版),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地点:南京市西康路33号西康宾馆6号楼6205室。

      联系电话:025—83391790。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5月30日(星期一)。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rsks.jshrss.gov.cn),点击报名链接,打开报名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9:00—5月30日(星期一)17:00。

      (二)资格初审

      省委研究室、省委改革办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要求提供其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16:00。

      本次选调考试开考比例为1:5,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将相应减少选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由省委研究室、省委改革办统一组织。笔试模拟承担实际工作任务,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水平和分析问题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原则上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前,选调单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合成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选调单位统一组织,按有关规定标准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与调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符合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由选调单位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正式调动相关手续。对选调干部调入后平职安排相关岗位,表现突出且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的,将优先提拔使用。

      四、其他事项

      选调简章由省委研究室、省委改革办负责解释。

      (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391910、83393162、83392122。

      (二)公告、简章发布

      发布网址: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www.jszzb.gov.cn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

      江苏省公务员局网(www.jshrss.gov.cn/jssgwyj/

      同时在《新华日报》、交汇点新闻客户端等媒体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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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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