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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05-29 12:26:52 来源:本站整理
高邮市教育局2015年招聘教师面试复审通知
特别提醒:
【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同步提供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和承诺书;【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一切后果的,责任自负;
【3】2015年6月5日下午6时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
【4】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协议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根据《高邮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确定参加专业水平测试的人选(名单见附件1),另2015届五年制定向免费师范生21人(名单见附件2)一同参加资格复审。现就资格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所有进入高邮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职位专业水平测试环节的人员,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高邮教育信息网”,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通讯号码手机的畅通。今后相关招聘信息亦通过上述两个通道通知发布。
二、资格复审时间:6月3日—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6:00
三、资格复审地点:高邮市海潮东路89号高邮市城市商务大厦(海潮大桥东南侧、长途汽车站向西约300米),教育局六楼621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资格复审规范有序进行,请大家记住自己的复审序号(资格复审序号见附件),到复审时,根据自己的资格复审号领取相关复审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将提交的复印材料与证书原件分开,按相同顺序排列以便审核。
(三)所有考生需提供报考要求的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2张。
1.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待毕业后提交,如到时未取得,将取消录用资格)。
2.其他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中:在编在岗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有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原单位聘用合同、养老保险金缴费记录和人事代理证明,职称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
3.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市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4.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为原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接受审核。
(四)资格复审通过,根据省、市相关规定收取专业水平测试费用100元整。
请入围专业水平测试的应聘人员在6月3—5日到我局指定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6月5日下午6:00前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进行复审,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预定中小学教师职位专业水平测试于6月14日进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水平测试于6月28日进行。以2015年高邮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为准。
高邮市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