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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招聘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是直属国家税务总局的京外事业单位。学院地处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市“蜀冈――瘦西湖”国家
一、招聘(实习)人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聘用部门 |
聘用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学员工作处或网络培训处 |
综合管理(班主任或秘书) |
3名 |
硕士研究生 |
法学 经济学 管理学 |
1.中共党员、学生干部。 2.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3.班主任岗位具备声乐、器乐表演、体育(球类)等特长者优先。 |
行政管理部门 |
实习岗位 (主要为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
不限 |
二、有关待遇
(一)管理岗位聘用人员
1.人事代理,待遇比照校内事业编制人员。
2.提供两年期过渡房一间,房内配备家具、空调、电视等基本生活设施;全年免费提供标准自助餐。
3.为未参加房改人员自购住房提供部分无息借款。
4.年龄28周岁以下,有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二)管理岗位实习人员
实习时间为3个月,2400元/月,免费提供食宿,签订实习协议。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方式: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网站(www.tax-edu.net)在线填报报名信息。
报考者网上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电子版)。(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大学成绩单)、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电子件,相关奖励、成果证明材料电子件等。(3)来学院参加笔面试时提供以上相关证书、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考试考核
(1)考试方式:采用电话初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笔面试安排:电话初试合格者将来我院参加笔面试考核,我院人事处将会以电话和E-MAIL通知面试者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4.体检、公示
(1)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初步拟聘人员组织体检。
(2)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等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5.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4-87806670;联系人: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