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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08-12 19:33:14 来源:本站整理
连云港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选拔公告
因工作需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公开选拔3名市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对象:连云港市所属各级单位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编在职人员。
2、选拔人员工作岗位及工资待遇:工作岗位为市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工作人员,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3、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不含该类学校民办二级学院及委培、代培生);政治思想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开拓进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有较扎实的法学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协调能力、综合文字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应用和操作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身体健康;在市级单位工作的必须试用期满,在基层工作的必须工作满二年以上。
4、程序:(1)各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2)对报名人员进行条件审察;(3)报名人数不足9人时,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察报名者的综合业务能力;报名人数超过9人时,对报名人员进行笔试(其中公文制作占30%权重),选出笔试成绩前9名进入面试;(4)进行面试,面试设合格线,面试合格后方可进行考察。对面试人员根据成绩(如有笔试,则以报名者综合成绩为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高低,确定考察对象;(5)对拟调人员进行考察、公示;(6)办理调入手续。
5、报名:报考人员可登陆连云港政府法制门户网站(fzb.lyg.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于2月20日前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fzblfx@lyg.gov.cn信箱。 。
6、资格审查:对提交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本人。通过报名初审的人员,携带报名表、单位同意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到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处 (新浦区朝阳东路69号508室)进行资格复核。对不符合选拔公告规定的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人:李方向 联系电话:85825160)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2009年2月9日
市政府法制办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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