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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上)事业B类医院专业测试办法
2013年宝应县卫生局招聘医护人员专业测试办法
根据中共宝应县委组织部、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应县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报考宝应县卫生局医护类职位的对象,公共科目笔试入围并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由宝应县卫生局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有序做好专业水平测试工作,特制定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现公布如下:
一、招考条件要求学历为研究生职位的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县人社局、县纪委及县卫生局相关人员参加;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面试时间:2013年6月2日上午8:30;地点:县人民医院五楼会议室。
二、其他人员都需进行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采用笔试方式。主要考核考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以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教材。专业水平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最后以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的70%与B类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30%计算招聘人员考试的总成绩。
考试时间:2013年6月1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宝应县卫生培训中心二楼多功能厅(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三、纪律监督
研究生职位的面试和专业水平测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0890139。
四、其他
宝应县卫生局将通过宝应卫生信息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宝应县委组织部、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宝应县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宝应县卫生网网址: www.bywsj.cn
宝应县卫生局咨询电话:0514—88250583
本实施办法由宝应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仪征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仪征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现制定仪征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透明。专业水平测试各个环节,规范运行,严肃认真,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坚持竞争择优。严密组织,分类实施,科学考核,客观评判,遴选人才。
(三)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把关,严明纪律,接受监督,确保专业水平测试的质量和公信力。
二、专业水平测试的实施
(一)测试对象
报考仪征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医护药技岗位,并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报考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测试方式与内容
专业水平测试以笔试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考试内容如下:
1、招聘专业为临床医学、麻醉学、妇产科学的,考试专业为临床医学;
2、招聘专业为针灸推拿、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的(含岗位代码为111—01),考试专业为中医学;
3、招聘专业为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的,考试专业为康复治疗学;
4、招聘专业为医学影像、放射医学的(含岗位代码为110—12、110—13、118—02、118—04),考试专业为医学影像;
5、招聘专业为预防医学的,考试专业为预防医学;
6、招聘专业为口腔医学的,考试专业为口腔医学;
7、招聘专业为护理学、中医护理的,考试专业为护理学;
8、招聘专业为药学的,考试专业为西药学;
9、招聘专业为中药学的,考试专业为中药学;
10、招聘专业为医学检验的,考试专业为医学检验。
(三)计分办法
本次测试采用百分制。测试结束后,按考生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70%的比例,与B类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四)测试时间、地点
时 间: 6月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地 点:仪征市第四中学(东园路35号);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测试。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函[2007]43号)文件精神,专业知识水平测试缴纳100元/人考核费。
三、纪律与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严肃纪律,规范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执法室 0514—83440499
市卫生局监察室 0514—80860859
四、其他
市卫生局将通过中国仪征网、仪征市卫生局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仪征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中国仪征网:www.yizheng.gov.cn
仪征市卫生局网:www.yzwsj.cn
市卫生局咨询电话:0514—80860885
本实施办法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仪征市卫生局
2013年5月26日
高邮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邮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的要求,现制定高邮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B类职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透明。专业水平测试各个环节,规范运行,严肃认真,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是坚持竞争择优。严密组织,分类实施,科学考核,客观评判,遴选人才。
三是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把关,严明纪律,接受监督,确保质量,不断增强社会公信力。
二、专业水平测试的实施
(一)测试对象
报考高邮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B类职位,并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测试内容
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与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能力和基本素质等。
(三)测试方式及计分方法
根据招聘职位的条件要求,区别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测试方式及计分方法。
第一种对象:指报考《简章》职位表B类中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职位的考生,专业水平测试采取专业知识笔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考生考试专业详见附表(附后),并在其准考证中具体对应确定。专业知识笔试按百分制计分。以70%的比例与B类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第二种对象:指报考《简章》职位表B类中学历要求为“研究生”职位的考生。专业水平测试主要采取专业能力考核的方式。根据《简章》的规定,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以70%的比例与B类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四)测试时间、地点
上述第一种对象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定于5月23日上午8:30至10:30在市人民医院急诊六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于5月22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市卫生局卫生人才分市场领取《准考证》。
上述第二种对象专业能力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总体上专业水平测试工作于5月30日之前结束。
三、纪律与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始终严格纪律、规范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 0514-84663208。
四、其他
高邮市卫生局将通过高邮市卫生局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高邮市委组织部、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高邮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高邮市卫生局网址:www.jsgyws.gov.cn
高邮市卫生局咨询电话:0514-84642579
本实施办法由高邮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高 邮 市 卫 生 局
二O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附表:
2013年高邮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笔试考试专业
序号 考 试 专 业
1 临床医学
2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3 康复治疗学
4 预防医学
5 医学检验
6 医学影像学
7 药学
8 中药学
9 护理学
邗江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 《扬州市邗江区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报考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B类岗位的对象,公共科目笔试入围并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由扬州市邗江区人社局和卫生局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有序做好专业水平测试工作,特制定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专业水平测试内容
专业水平测试分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能力考核两个部分。主要考核考生与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能力和基本素质等。
(一)专业知识笔试
考试以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本岗位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考试时间:2013年6月15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邗江人才市场(百祥路89号,可乘22、27路到保集半岛或百祥园站下、乘31、62、101路公交车到邗江人才市场下)。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考生于 6月13日— 14 日到邗江人才市场一楼南大厅领取《准考证》。
(二)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以专业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区人社局通知到考生本人。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专业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
专业能力考核时间:2013年6月16日
专业能力考核地点:邗江人才市场(百祥路89号,可乘22、27路到保集半岛或百祥园站下、乘31、62、101路公交车到邗江人才市场下)。
二、计分方法
本次邗江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B类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百分制,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按40%计入总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与B类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合并计算总成绩。
三、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7862162。
四、其他
区人社局将通过邗江人才网(www.hjrc.cn)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其他事宜根据公布的《扬州市邗江区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本办法由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二O一三年六月三日
扬州市广陵区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扬州市广陵区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的要求,现制定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B类职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透明。专业水平测试各个环节,规范运行,严肃认真,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是坚持竞争择优。严密组织,分类实施,科学考核,客观评判,遴选人才。
三是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把关,严明纪律,接受监督,确保质量,不断增强社会公信力。
二、专业水平测试的实施
(一)测试对象
报考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B类职位,并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测试内容
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与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能力和基本素质等。
(三)测试方式及计分方法
根据招聘职位的条件要求,区别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测试方式及计分方法。
第一种对象:指报考《简章》职位表B类中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本科及以上”职位的考生,专业水平测试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分两步进行。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考生考试专业详见附表(附后),并在其准考证中具体对应确定。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分别按百分制计分。测试结束后,按考生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30%、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占40%的比例,与B类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第二种对象:指报考《简章》职位表B类中学历要求为“研究生”职位的考生。专业水平测试主要采取专业能力考核的方式。根据《简章》的规定,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以70%的比例与B类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以上两种对象中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专业能力考核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四)测试时间、地点
上述第一种对象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 6 月1 日上午9:00-11:00,地点: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二楼会议室(便益门大街103号)(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于6 月1 日上午8:30准时到达考场。请考生于 5 月31日前带本人近期1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广陵区卫生局办公室(105室)领取《准考证》。
上述两种对象的专业能力考核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纪律与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始终严格纪律、规范实施,接受纪律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察局)0514-80821121,区卫生局纪委0514-80826186。
四、其他
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将通过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简章》规定执行。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glhrss.gov.cn)
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咨询电话:0514-80826172、87939830、87939836
本实施办法由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
2013年5月24日
附表:
2013年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笔试考试专业
序号 考 试 专 业
1 预防医学
2 医学检验
3 中医学
4 口腔医学
5 护理学
6 医学影像学
7 临床医学
8 麻醉学
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扬州市江都区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现制定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一、测试对象。报考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B类岗位,并通过公共科目笔试、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测试内容。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与本行业、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能力和基本素质等。
三、测试方式。专业水平测试方式包括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分为面试或技能操作考核,主要评价报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能力和素质。
报考护理岗位的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报考限定研究生学历岗位的只进行面试,报考其他岗位的只进行专业知识笔试。
四、计分方法。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依据《扬州市江都区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专业水平测试中,报考护理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占总成绩的40%,技能操作占总成绩的30%;只进行面试或专业知识笔试的,其成绩占总成绩的70%。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专业能力考核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五、测试时间。
专业知识笔试时间:2013年6月1日上午9:00-11:00;
专业能力考核(面试或技能操作)时间:2013年6月2日上午7:00开始集中(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地点:均在扬州市江都区卫生进修学校(江都区仙女镇庄台路7号,七闸河西);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5月31日上午9:00-12:30、下午2:30-6: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局(江都区仙女镇金山路120号,区政府北门)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0514-86552872。
六、成绩公布。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等事项公布方式:江都卫生信息网(www.wsj.jd.cn)、江都区党建网( www.jddj.gov.cn)、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jd.cn)。
七、纪律监督。专业水平测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全过程监督,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区监察局监督电话:0514-86699110
本实施办法由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局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扬州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的要求,现制定扬州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B类岗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透明。专业水平测试各个环节,规范运行,严肃认真,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是坚持竞争择优。严密组织,分类实施,科学考核,客观评判,遴选人才。
三是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把关,严明纪律,接受监督,确保质量,不断增强社会公信力。
二、专业水平测试的实施
(一)测试对象
报考扬州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B类岗位,并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报考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测试内容
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能力和基本素质等。
(三)测试方式及计分方法
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区别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测试方式及计分方法。
第一种对象:指报考《简章》岗位表B类中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岗位的考生,专业水平测试分别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考生考试专业详见附表(附后),并在其准考证中具体对应确定。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分别按百分制计分。测试结束后,按考生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占35%的比例,与B类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第二种对象:指报考《简章》岗位表B类中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岗位的考生,或学历要求虽为“本科及以上”但同时要求所有报名对象均为“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考生。专业水平测试主要采取专业能力考核的方式。根据《简章》的规定,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以70%的比例与B类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以上两种对象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专业能力考核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四)测试时间、地点
上述第一种对象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定于6月1日上午9:00-11:00;地点:市卫生局(维扬路268号)六楼、九楼会议室(具体以《准考证》为准)。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即办理专业知识笔试登记手续,考生于5月31日前带本人近期1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凭个人身份证到市卫生局人事处领取《准考证》。
上述两种对象的专业能力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通知为准。总体上专业水平测试工作于6月10日前后结束。
三、纪律与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始终严格纪律、规范实施,接受纪律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0514-87959812。
四、其他
扬州市卫生局将通过扬州市卫生局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扬州市委组织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扬州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扬州市卫生局网址:www.yzwsj.gov.cn
扬州市卫生局咨询电话:0514-87959810
本实施办法由扬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扬 州 市 卫 生 局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附表:
扬州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笔试考试专业
序号 |
考 试 专 业 |
1 |
临床医学 |
2 |
医学影像学 |
3 |
医学检验 |
4 |
口腔医学 |
5 |
药学 |
6 |
护理学 |
7 |
医学工程 |
8 |
康复治疗学 |
9 |
中医学 |
10 |
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内容各占50%左后 |
注:具体考试专业以准考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