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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3-06-07 11:17:50  来源:本站整理

    13年(上)事业B类教师专业测试办法

    2013年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 《扬州市邗江区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报考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所属学校B类职位的对象,公共科目笔试入围并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由扬州市邗江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有序做好专业水平测试工作,特制定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专业水平测试内容

    专业水平测试分专业知识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两个部分。

    (一)专业知识笔试

    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素养。考试以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本学科高中知识、大学相关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考试时间:2013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邗江美琪学校

    (二)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课堂教学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考核以说课的形式进行。考核工作按不同职位分别实施。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区人社局通知到考生本人。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说课成绩须达到60分。

    教学能力考核时间:2013年6月23日

    教学能力考核地点:邗江美琪学校

    领取专业知识笔试《准考证》和专业能力考核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考生于6月18日—19日到邗江人才市场一楼南大厅分别领取《准考证》和专业能力考核通知书。

    二、计分方法

    本次招聘邗江区教育局所属学校B类职位专业知识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均采用百分制,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成绩按40%计入总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与B类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合并计算总成绩。

    三、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7862162。

    四、其他

    区人社局将通过邗江人才网(www.hjrc.cn)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其他事宜根据公布的《扬州市邗江区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本办法由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O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2013年上半年扬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据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报考扬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B类岗位的对象,公共科目笔试入围并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由扬州市教育局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有序做好专业水平测试工作,特制定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专业水平测试分专业知识考试和教学能力考核两个部分。

    一、专业知识考试

    专业知识考试以闭卷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素养。

    高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岗位及初中学校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考的岗位,考试内容以本学科高中知识为主,兼考大学相关专业知识。

    初中学校招收在职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以本学科初中知识为主。

    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以中等职业教育本专业知识为主,兼考专业技能“应知、应会”。

    考试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教材,扬州市教育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考试时间:2013年6月1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 5月30日到报考学校领取。

    二、教学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把握教材的能力和课堂教学素养,考核以微型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考核工作由扬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通过招聘学校通知到考生本人。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教学能力考核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考核时间:2013年6月2日

    职业学校岗位考核时间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

    三、计分方法

    本次招聘B类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和教学能力考核均采用百分制。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教学能力考核成绩按40%计入总分, B类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

    四、纪律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严肃纪律,规范实施,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7361122。

    五、其他

    扬州市教育局将通过扬州教育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扬州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扬州教育网网址:http://jyj.yangzhou.gov.cn/

    扬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4—87318699

    本实施办法由扬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扬州市教育局

    2013年5月17日

     附:招聘学校名单

    高中学校(含完全中学):江苏省扬州中学、扬州大学附属中学、扬州市新华中学、扬州市第一中学

    初中学校: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扬州市文津中学、扬州市梅岭中学、扬州市京华梅岭中学、扬州市竹西中学、扬州市翠岗中学、扬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职业学校: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扬州旅游商贸学校

    .................................................................................................

    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B类岗位教师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和《关于认真制定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及其细则的通知》的要求,报考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B类岗位的对象,公共科目笔试入围并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统一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规范、有序做好专业水平测试工作,特制定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01岗位“数控专业教师”专业水平测试

    01岗位专业水平测试分为专业知识考试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两个部分。

    (一)专业知识考试

    考试以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为报考岗位学历要求的相应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考试时间:2013年6月2日下午2:00—3:40

    考试地点: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

    领取《专业水平测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5月30日—6月1日下午5:30前到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人力资源处领取《专业水平测试准考证》。

    (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以说课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的说课时间为15分钟。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考核报到时间:2013年6月2日下午4:00(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考核地点: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

    (三)计分方法

    01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均采用百分制,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按40%计入总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与B类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二、03岗位“自动化专业教师”专业水平测试

    03岗位专业水平测试采取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

    考核报到时间:2013年6月2日下午3:00。

    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以说课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的说课时间为15分钟。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03岗位课堂教学能力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成绩按70%计入总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与B类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三、纪律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严肃纪律,规范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0978251、87922858。

    四、其他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网站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扬州市委组织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扬州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hrss.yangzhou.gov.cn

    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网址:http://www.yzjsxy.com

    咨询电话:(0514)80978099、87922025

    本实施办法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

                                  2013年5月28日

     
    2013年上半年扬州市职业大学公开招聘教师(B类岗位)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报考扬州市职业大学B类岗位的对象,在报考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由扬州市职业大学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规范有序做好专业水平测试工作,现将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专业水平测试办法

    专业水平测试分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能力考核两个部分。

    (一)专业知识笔试

    主要考核报考对象专业知识素养。考试以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考生所报岗位相对应学科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和大纲,扬州市职业大学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专业知识考试按百分制计分。

    考试时间:2012年6月2日下午1:00-2:30

    考试地点:扬州市职业大学第一实验楼C区102教室

    (二)专业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报考对象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考核以课堂教学(试讲)的形式进行。考核工作由扬州市职业大学统一组织,按不同岗位分别实施。专业能力考核按百分制计分。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专业能力考核成绩须在60分及其以上。

    考核集中时间:2012年6月2日下午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立即集中,随后进行专业能力考核

    考核地点:扬州市职业大学第一实验楼C区一楼

    领取专业水平测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对象5月31日到本校人事师资处(行政楼409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总成绩合成

    根据《扬州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由扬州市委组织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30%、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三、纪律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严肃纪律,规范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扬州市职业大学监督举报电话:0514—87090518、87697073。

    四、其他

    扬州市职业大学将通过学校网站(www.yzpc.edu.cn)及时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扬州市委组织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扬州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执行。

    扬州市职业大学咨询电话:0514—87697099、87697098

    本实施办法由扬州市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扬州市职业大学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2013年高邮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高邮市委组织部、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邮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报考高邮市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B类职位的人员,参加扬州市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入围并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由高邮市教育局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有序做好专业水平测试工作,特制定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现公布如下:
    一、中小学教师职位:
    专业水平测试通过专业知识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素养,考试以闭卷的形式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以本学科(专业)高中知识为主,兼考大学相关专业知识。
    考试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教材,教育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考试时间:待定
    考试地点:待定 
    请应聘人员关注高邮教育信息网,考试时间、地点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将及时在网上发布。
    二、幼儿教师职位:
    应聘幼儿教师职位人员(应聘高邮市人才市场教育分市场01、02、03、04职位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包括专业考试和面试。专业水平测试总分值100分。专业水平测试时间:5月19日,领取准考证时间:5月18日上午8:30—11:30,具体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一)专业考试:满分100分,占专业水平测试总分值的50%,包括音乐舞蹈、绘画制作等专业内容,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
    (二)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实施课堂教学的能力。占专业水平测试总分的50%。
    三、计分办法:
    本次应聘B类教师职位的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水平测试均采用百分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70% 比例合计总分,依据总分名次并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考核聘用人选。
    四、纪律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将在市监察局全程监督下进行,严肃纪律、规范实施。监督举报电话:0514—84663208、0514—84614559
    五、其他:
    高邮市教育局将通过高邮市教育信息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高邮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gyedu.net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函【2007】43号文件精神,每人收取专业知识水平测试费100元。
    咨询电话:0514—84683329
    本实施办法由高邮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高邮市教育局
    高邮市人社局
    高邮市监察局
                                     2013年5月15日
     

    ...........................................................................

    2013年中共高邮市委党校招聘教师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高邮市委组织部、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邮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报考高邮市委党校(B类职位)的对象,公共科目笔试入围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参加由高邮市委党校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为有序做好专业水平测试工作,特制定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一、专业水平测试

    党校教师职位专业水平测试主要以模拟上课形式进行。考生须根据所学专业,自拟课题,撰写教案,编制课件,并试讲1个小时(无学生课堂)。

    二、测试时间地点

    专业水平测试时间为5月27日上午(星期一),8:30—11:30,14:30—17:30,地点在高邮市委党校一楼东教室。

    三、测试要求

    精通专业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授课内容设计合理,有控制课堂能力,教态良好,语言流畅。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测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测试时,携带本人读研期间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原件)。

    四、计分办法

    《高邮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公共科目笔试分数占总成绩30%,专业水平测试分数占总成绩70%。

    五、纪律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严肃纪律,规范实施,考核人员由市委党校、组织部、人社局相关人员组成,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4663208。

    六、其他

    高邮市委党校将通过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高邮市人事人才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高邮市委组织部、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高邮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高邮市委党校咨询电话:0514—84688565。

    本实施办法由中共高邮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高邮市委党校

    2013年5月15日

    2013年宝应县教育局、宝应县委党校招聘教师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宝应县委组织部、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应县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报考宝应县教育局和宝应县委党校教师类岗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入围并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由宝应县人社局、教育局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有序做好专业水平测试工作,特制定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现公布如下:

    专业水平测试分专业知识考试和教学能力考核两个部分。

    一、专业知识考试

    专业知识考试采用笔试形式,笔试以闭卷的形式进行。文化科以考本学科高中知识为主,兼考大学相关专业知识;心理学、学前教育和技能科(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考大学相关专业知识;县委党校教师考核岗位必备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教材。

    考试时间:2013年6月1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安宜高中(凭准考证、身份证两证入场,地点:宝应县南园路1号)

    二、教学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以及教师的基本素养,文化科、心理学和县委党校教师考核以上课(无学生课堂)的形式进行,学前教育和技能科考核以测试专业技能水平的形式进行。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如达不到60分,则不予聘用。

    考核时间:2013年6月1日下午13:00开始

    考核地点:开发区国际学校(凭准考证、身份证两证入场,地点:宝应县工农路111号)

    考核的有关要求注意阅读准考证反面的《考生须知》。

    三、计分方法

    专业知识考试和教学能力考核均采用百分制,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文化科、心理学和县委党校教师按55%、学前教育和技能科按40%(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计入总分,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文化科、心理学和县委党校教师按15%、学前教育和技能科按30%计入总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与B类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四、纪律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8282738。

    五、其他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宝应县教育局将通过宝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宝应教育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宝应县委组织部、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宝应县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宝应县教育网网址:www.byjy.org

    宝应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14—88222683

    本实施办法由宝应县人社局和宝应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仪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仪征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现制定仪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透明。专业水平测试各个环节,规范运行,严肃认真,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坚持竞争择优。严密组织,分类实施,科学考核,客观评判,遴选人才。
            (三)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把关,严明纪律,接受监督,确保专业水平测试的质量和公信力。
             二、专业水平测试的实施
            (一)测试对象
             报考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教师岗位,并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报考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测试方式与内容
            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专业水平测试分专业知识考试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两个部分。幼儿园教师岗位专业水平测试为专业技能考核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两个部分。
            专业水平测试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1、专业知识考试
            专业知识考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素养。考试以闭卷的形式进行。
            考试时间:2013年6月1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见《专业水平测试通知书》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于 5月30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专业水平测试通知书》(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课堂教学能力(专业技能)考核
            幼儿园教师岗位专业技能考核主要考核音乐、舞蹈、绘画等技能;
            高中、初中教师岗位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以模拟上课(无学生课堂)形式进行;
            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教学能力考核以说课的形式进行。
            考核工作按岗位分组实施。进入专业水平测试但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课堂教学考核成绩需达到60分为合格。
            考核时间和地点在中国仪征网和仪征教育信息网公布。
            (三)计分方法
            专业知识考试和教学能力(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按40%计入总分;幼儿园教师岗位音乐、舞蹈、绘画三项技能考核成绩分别按10%计入总分,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按40%计入总分。
            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与B类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三、纪律与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严肃纪律,规范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执法室   0514—83440499
            市教育局监察室 0514—83450315
            四、其他
            市教育局将通过中国仪征网、仪征教育信息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关注、查询。其他事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仪征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中国仪征网:www.yizheng.gov.cn
            仪征教育信息网:www.yzjyj.com.cn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4—83450395
            本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仪征市教育局
                                                                                                                                                                                         2013年5月24日

    中共仪征市委党校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仪征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现制定中共仪征市委党校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透明。专业水平测试各个环节,规范运行,严肃认真,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坚持竞争择优。严密组织,分类实施,科学考核,客观评判,遴选人才。
      (三)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把关,严明纪律,接受监督,确保专业水平测试的质量和公信力。
      二、专业水平测试的实施
      (一)测试对象
      报考中共仪征市委党校教师岗位,并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报考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测试方式与内容
      专业水平测试分写作能力测试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两个部分。写作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素养、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以模拟上课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授课内容设计、控制课堂能力以及语言表达和教容教态。
      专业水平测试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三)计分办法
      本次测试采用百分制。测试结束后,按考生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其中写作能力成绩占30%,课堂教学能力成绩占40%),与B类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四)测试时间、地点
      时  间:6月6日(星期四)上午8:00开始(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地  点:市委党校(真州西路49号);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于6月4日到市委党校办公室领取《专业水平测试通知书》。
      三、纪律与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严肃纪律,规范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执法室  0514—83440499
      市委党校      0514—80855808
      四、其他
      市委党校将通过中国仪征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关注、查询。其他事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仪征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中国仪征网:www.yizheng.gov.cn
      市委党校咨询电话:0514—80855806
      本实施办法由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仪征市委党校
                                                                                   2013年5月27日

    2013年广陵区招聘教师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扬州市广陵区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的要求,报考广陵区教师(B类)职位的对象,公共科目笔试入围并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规范、有序做好专业水平测试工作,现依照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制定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及其细则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如下:
    一、测试内容
    专业水平测试分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两个部分。
    (一)专业知识考试
    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素养。考试以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为教育教学理论及应用、新课改知识等。考试不指定大纲和复习资料。  
    时间:2013年6月1日(周六)上午9:00—11:00。
    地点:见《准考证》。
    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于5月30、31日在广陵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南通西路60号)领取《准考证》。
    (二)专业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教学理念和把握课程标准、驾驭教材等能力。考核以说课的形式进行。考核工作按不同职位分别实施。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专业能力考核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考核报到时间:2013年6月10日(周一) 上午6:30 。
    地点:见《准考证》。
    二、计分方法及体检人员确定
    本次招聘教师(B类)职位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百分制,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按40%计入总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与B类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月20日进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相同,则以专业能力考核(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成绩仍相同,则由专业能力考核评委另行确定内容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纪律监督
    为严肃纪律,规范实施,专业水平测试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察局)0514-80821121、区教育局监察室0514—87365510。
    四、其他
    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glhrss.gov.cn)、广陵区教育局(www.gljy.com.cn)等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扬州市广陵区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规定执行。
    本实施办法由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陵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广陵区教育局
    2013年5月24日
     

    2013年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组织部、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江都区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报考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基层学校B类岗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入围并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专业水平测试。在区组织和人社部门的指导下,专业水平测试工作由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有序做好专业水平测试工作,特制定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专业水平测试分专业知识考试和教学能力考核两个部分。
        一、专业知识考试
        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素养,考试以闭卷的形式进行。小学、初中、高中岗位考试内容以本学科高中知识为主,兼考大学相关专业知识。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岗位考试内容主要为报考岗位学历要求的相应专业知识。
        考试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教材,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考试时间:2013年6月1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5月 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到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北路行政集中办公区)。
        二、教学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把握教材的能力和课堂教学素养,考核以说课的形式进行,按岗位分组实施。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教学能力考核成绩需达到60分为合格。
        考核集中时间:2013年6月2日上午6:30
        考核集中地点:同专业知识考试地点
        三、计分方法
        专业知识考试和教学能力考核均采用百分制。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分别按35%计入总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四、纪律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严肃纪律,规范实施,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区监察局举报电话:0514—86699110。
        五、其他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将通过“江都教育网”等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扬州市江都区委组织部、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扬州市江都区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江都教育网(www.jdjy.cn
        江都区党建网( www.jddj.gov.cn)
        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rsj.jd.cn)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14—86533860
        六、本实施办法由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
                                          201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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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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