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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2-05-16 14:47:08  来源:本站整理

    扬州事业B类教师专业测试实施办法

    2012年上半年扬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报考扬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B类职位的对象,公共科目笔试入围并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由扬州市教育局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有序做好专业水平测试工作,特制定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专业水平测试分专业知识考试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两个部分。

    一、专业知识考试

    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素养。考试以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以本学科高中知识为主,兼考大学相关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教材,扬州市教育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考试时间:2012520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扬州市梅岭中学(梅岭东路19号)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519日到报考学校领取《准考证》。

    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考核以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考核工作由扬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不同学校和职位分别实施。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通过招聘学校通知到考生本人。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课堂教学考核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三、计分方法

    本次招聘B类职位专业知识考试和教学能力考核均采用百分制,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按40%计入总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与B类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根据统一规定按30%计入总分)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四、纪律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严肃纪律,规范实施,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7361122

    五、其他

    扬州市教育局将通过扬州教育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扬州市委组织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扬州市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扬州教育网网址:www.yzjy.com.cn

    扬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4—87361119

    本实施办法由扬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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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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