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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信息管理处招聘行政秘书
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创建于1984年,2004年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培训中心。目前主要与OECD、SGATAR、IMF等国际组织联合承办国际税务培训项目,包括转让定价、税收协定、情报交换等培训项目。
学院地处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古城扬州市“蜀冈――瘦西湖”国家
为适应国家税务总局党校网络培训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专业、要求
序号 |
聘用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要求 |
1 |
行政秘书 (合同制) |
1 |
经济学、会计学、财政学(税收学)等专业 |
本科,取得学士学位 |
1.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2.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3.吃苦耐劳,踏实肯干;4.相貌端正,性格开朗。 |
二、有关待遇
1. 月收入4000元整,含五险一金。
2. 提供过渡用房,配备基本生活设施;
3. 提供一日三餐(标准自助餐形式)。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登陆申报网址:www.tax-edu.net, 选择“人才引进-应聘人员网上报名系统”,登录、注册,点击“新增简历”,填写并提交《应聘人员登记表》。
2.报名截止日期:
(二) 资格审查、考试考核
1.对照招聘岗位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如在半个月后没有收到回复表示资格审核未通过。
2.按考核程序进行电话初试、邀请面试等环节。面试活动结合岗位特点,安排笔试、面试、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体能测试等考核项目。
3.应聘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详细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即35×
(2)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应聘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普通高校2011年和2012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二)体检、公示
1.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初步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2.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等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签订聘用合同
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7705972
联系人:
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