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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201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6日至1993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我市聘期内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应具有仪征市户籍(含生源地);
符合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政策性安置、调配条件的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职位;
(五)具备《仪征市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中所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符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要求的。
二、招聘单位、职位及专业、学历等条件
见附表:《仪征市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由考生在报名现场同步进行。
2、报名时间:2011年9月16日至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仪征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庆北路86号一楼)。
(二)报名程序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持相关证件至报名现场,在拟报考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仪征市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同时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和考试费用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凭有关证明可免交考试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一、二代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当时提供有困难的,最迟在考察前提交,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的,则取消其考察、聘用资格。
(3)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上述第(2)(3)项所要求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前,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及其《职位表》,正确理解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职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仪征市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5)各职位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则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
被取消招聘职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对照条件重新报考其他职位。
重新报名时间:2011年9月20日。
重新报名地点:仪征市人社局人力资源配置科(仪征市大庆北路86号北三楼)。
3、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10月11日至13日凭本人身份证及缴费票据到市人社局人力资源配置科(仪征市大庆北路86号北三楼)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2011年10月15日(星期六)。
3、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面试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各职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市文化馆01职位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科目为钢琴演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以百分制合成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对应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相应职位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人事管理分工,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核发聘用通知书,被批准聘用的人员持聘用通知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凡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原企业(事业)单位存有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的,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在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聘期制度(需实行高校毕业生见习期制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正式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人员)举行辅导培训。
2、《仪征市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中专业分类的设置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1)》。
3、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中国仪征(www.yizheng.gov.cn)、市委组织部(www.yzdj.cn)、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yzldj.cn)网站及时发布,请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及时关注发布的最新信息。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布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察局):0514-83440499,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0514—8341172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4-83433697。
六、本《简章》由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4-80850020(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0514-8344128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科)
0514-83424011(报名现场)
《仪征市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按此下载文件 >>
注:和源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举办面试培训班,届时见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