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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区东关街道招聘社区工作者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精神,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根据东关街道实际情况,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副主任待遇)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拥有扬州市户籍并居住在扬州市区的居民(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
二、报名条件
1、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1年4月)。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根据需要,同等条件下男性优先。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27日至5月5日(上午9:00-12:00 下午2:30-18:00)。
2、报名地点:扬州市广陵区东关街道办事处组织科(泰州路99号),联系电话:0514-87348032。
3、报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至指定地点报名。
4、注意事项:报名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公布具体要求和报名条件。
2、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资格审查。广陵区东关街道组织科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笔试、面试。由广陵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根据成绩高低,按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6、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
7、聘前公示、履行聘用手续。对决定聘用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的人员,由广陵区东关街道党工委统筹考虑其专业特长确定工作岗位。
五、相关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1000元),经考核合格后享受扬州市广陵区东关街道社区工作者(副主任)相关福利待遇(月应发工资1800元,按社区工作者标准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扬州市广陵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