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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0-06-17 15:36:00  来源:本站整理

    宝应县2010年公开招考雇用制工作人员简章

        宝应县县(镇)机关、园区公开招考雇(聘)用制工作人员60名。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引进优秀人才到县(镇)机关、园区、村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10应届毕业生须于201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报名);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至1992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6、符合本简章及职位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考职位及职位的条件(见职位表)

       三、招考程序和方法

       招考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使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

       报名者限报职位表中的一个职位。2010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相应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职人员报名时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当时提供有困难的,必须在公示前提供。以上证件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还需提供代报人身份证。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后填写《宝应县县(镇)机关、园区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宝应县县(镇)机关、园区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登记表》,提供真实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17日至6月30日。报名地点:宝应县人才市场三楼(天元大酒店北50米,苏中路8号) 。

         2、网络报名时间:2010年6月17日至6月30日;报名网址:中国宝应网(http://www.baoying.gov.cn),网络报名者应按简章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二寸电子照片。身份证、《毕业生双向就业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在报名后通过EMS方式邮寄至:宝应县人事局录用调配科,邮编:225800,或传真至0514-88282104,原件及2张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前提交审查确认。

          各职位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报考人数不足的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考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

         2、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硕士研究生笔试成绩加5分;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用其所报考职位计划数。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各招考职位人数不高于2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比例达不到1:1的,报考该职位人员须达合格线,合格线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确定。

      3、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公示

      体检合格者,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将拟雇(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宝应网、宝应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招考职位以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公开选岗后办理雇(聘)用手续。

         6、雇(聘)用

         到县(镇)机关工作的,实行雇员制,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签订雇用合同书,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雇用,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雇,自谋职业。

         到县(镇)机关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直接列入事业编制,明确局长助理或主任助理,一年后胜任本职工作、经组织考核合格的,转任副局长或副主任。

         到园区工作的,实行聘用制,由县经济开发区、各镇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自谋职业。

         雇(聘)用人员在雇(聘)用期间参照享受全额拨款事业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标准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宝应县监察局:88282738;咨询电话:宝应县人才办:88290218 宝应县人事局:88281241。

      五、本简章由宝应县人才办、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中国宝应网:www.baoying.gov.cn  宝应人事人才网:www.byrsrc.com)

                         

                        

                         宝应县人才办  

                         宝应县人事局

                       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附:宝应县2010年县(镇)机关、园区公开招考雇(聘)用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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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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