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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19年专职辅导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扬州大学坐落于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扬州,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全国百强省属高校建设计划支持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鉴于我校事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46名专职辅导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注意事项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立德树人的岗位意识与奉献精神,以及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三)身心健康;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等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请见附表件);
(五)国内应届毕业生需在2019年8月底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在2019年8月底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应具备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能为人师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七)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一年及以上(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任职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6月);
(八)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12月。
二、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流程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
扬州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yzdxzp.njhosting.cn)
1.报名、照片、材料上传时间:
2018年12月27日9:00-2019年1月16日17: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12月27日9:00-2019年1月17日9:00;
3.缴费时间:
2018年12月27日9:00-2019年1月17日17:00;
4.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9年1月19日-20日;
5.现场审核时间:
2019年1月20日9:00-17:00。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先熟悉《扬州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登录“扬州大学人才招聘网”,按照岗位编号选择对应的岗位进入系统注册报名。
2.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
3.附件材料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上传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主要学生干部聘任证书(含聘任起止时间)、《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内容完整且清晰,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中共党员证明(院级党委出具并加盖公章)、外语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4.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72小时后(遇节假日顺延)可到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及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不再退还。通过初审后且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与学校人事处联系,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联系,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6.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扬州大学人事处网上公告。
三、现场审核及注意事项
现场审核时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①2019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②社会人员携带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等;③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聘任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外语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现场审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笔试。
四、考试方式、时间和注意事项
(一)考试方式
应聘人员考试包括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1.笔试和心理测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1月21日上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时政、人文、高等教育管理等相关领域的知识及科学素养,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组织心理测试,测试不达标的不进入面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和心理测试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扬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进行查询。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1月23日上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二)注意事项
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将以网上公告和手机发送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应聘人员考试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考试规定,服从管理。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岗位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三)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校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违反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用人方式
硕士毕业生按照人事代理聘用方式聘用,依据学校有关政策,参照省事业编制人员享受相关待遇,聘期结束时进行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七、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大学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解读,扬州大学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7971876
联系人:施老师、韩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4-87971822
联系人:刘老师
扬州大学人事处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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