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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仪征市新集镇公开招聘镇(村)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镇、村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全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村工作人员和3名镇编外城管工作人员,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吃苦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热心为群众办实事;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35周岁以下(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报考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专业不限;
6、报考村工作人员应具有仪征市新集镇户籍;报考镇编外城管工作人员户籍不限。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1、光明村:村工作人员1名;
2、庙山村:妇联工作人员1名,女性;
3、凌东村:妇联工作人员1名,女性;
4、新集镇:编外城管工作人员3名,室外工作为主,适合男性。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有关事项均通过“仪征新集”网站公开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仪征市新集镇党委组织科(政府四楼)。
报名方式: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员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如实填写《2018年新集镇公开招聘镇(村)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
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户籍等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写作,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镇成立专门考察小组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仪征新集”网站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内工资按不低于仪征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正式聘用后的工资待遇按照新集镇同类人员工资标准确定。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新集镇纪委(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3625685。
五、本简章由仪征市新集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3626180
仪征市新集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