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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扬州地区事业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关于扬州市2017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人事处:
根据《扬州市2017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专业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或无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限报考《扬州市2017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A)》人员)或专业水平测试(限报考《扬州市2017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B)》人员)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核对扬州市2017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并及时反馈核对情况;名单最终确定后,及时与相关考生取得联系,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两张。
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2、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
3、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岗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的,报考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1)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及以上合格证书或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合格证书;(3)雅思(IELTS)考试6分及以上;(4)托福(TOEFL)考试80分(老托福550分)及以上;(5)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6)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岗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1)获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及以上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合格证书;(3)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4)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及以上;(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本科及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应提供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本科及以上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聘有计算机等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等级证书。
5、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市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待领取聘用资格通知书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关岗位拟聘人员有符合报考所需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推迟规定的,须相应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对象,需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时,需具详细报告,说明情况,经市组织、人社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递补。
四、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市有关直属单位)负责。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资格复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复审结束后,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填写《扬州市2017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册》(附后),连同有关复审材料(复印件)按照人事管理分工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处备案。
五、资格复审工作必须在5月18日前结束,并上报复审材料。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通知时间内,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六、各部门(单位)有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并严肃认真地对待资格复审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遵循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扬州市2017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要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逐项审核,逐一把关,扎实细致地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资格复审工作顺利完成。
附表:扬州市2017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册
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处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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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扬州市广陵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暨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扬州市广陵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要求
(一)提供材料内容。
1、所有考生提供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一张。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等。
3、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等。
4、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应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区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二)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对象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领取聘用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5月16日 (星期二)09:00~12:00;14:30~18:00
2017年5月17日 (星期三)09:00~12:00
三、资格复审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人社局三楼会议室(扬州市文昌中路548号广陵区政府大院内)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17年5月17日上午12: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附件一:扬州市广陵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
附件二:个人委托书格式.doc
咨询电话: 0514—87347982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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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州市江都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扬州市江都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或无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考要求的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一张。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按照简章规定,如在报考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4、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从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领取聘用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5月16日(星期二)
上午 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科(江都区浦江路85号南二楼)
四、咨询电话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4—80804280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组织部0514—86550468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组织部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1日
扬州市江都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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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州市邗江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扬州市邗江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扬州市邗江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5月17日—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地点:邗江人才市场二楼会议室(百祥路89号,可乘22、27路到保集半岛或百祥园站下、乘31、62、101路公交车到邗江人才市场站下)
二、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考要求的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名岗位及身份证号。
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材料。
4、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邗江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为原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面试时间及具体要求敬请关注“邗江人才市场网”的有关通知。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17年5月18日下午5:3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附件1:扬州市邗江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
附件2:个人委托书格式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
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组织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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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应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有关考生:
根据《宝应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围考生名单附后),现就资格复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考要求的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一张。
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中,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如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等。
2、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其他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如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等。
3、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领取聘用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5月15日—5月1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资格复审地点: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中中路619号)404办公室;咨询电话:0514-88288307
三、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愿放弃。
中共宝应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2017年5月10日
附件下载: 宝应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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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同步提供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和承诺书;【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一切后果的,责任自负;【3】2017年5月19日下午17时30分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4】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协议书、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根据《高邮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对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含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现就资格复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5月15日-1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电话
地点: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待室(高邮市琵琶路79号三楼312室)。
咨询电话:0514-84666223
三、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考要求的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两张。
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中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毕业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如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等。
2、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等。
3、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本科及以上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聘有计算机等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等级证书。
岗位要求“具有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条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劳动(聘用)合同原件或单位提供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2)养老保险记录手册。
4、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市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领取聘用资格通知书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对象,需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注意事项:复审材料按顺序,左上角斜订后提交审核并留存。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为原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接受审核。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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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仪征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仪征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对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水平测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报考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2017年5月18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地点:
1、党群口事业单位的在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市政府四楼东侧)。
2、政府口事业单位的在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三楼人力资源配置科(大庆北路86号)。
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1张。
1、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2、其他报名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等。
3、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纸质材料。
5、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除仪征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报名时已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外,其他在职人员、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市组织和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领取聘用资格通知书时,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咨询电话
1、党群口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0514-83411727。
2、政府口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科0514-83441288。
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科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