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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为加强社区建设,充实社区管理队伍,全力打造社区梯次建设,决定面向扬州城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0—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事业心强,吃苦耐劳,有长期扎根社区、服务群众的理想信念。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有10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报考对象有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
5.此次招聘面向扬州城区范围内符合条件人员(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6.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1)中共党员;(2)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者或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者;(3)优秀退伍军人;(4)有社会管理及企事业单位管理相关经验者。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为社区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二、报名程序与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请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至广陵区社区办报名。区社区办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20%确定招聘名额,最多招聘30名。
2.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内容主要参照扬州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范围,同时结合社区工作实际,重点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按1:3的比例,以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的适应程度,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5.考察。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政审)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对进入考察程序的人选进行考察。
6.公示。对决定聘用的人选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
7.聘用。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区民政局确定分配工作岗位,试用期3个月,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享受扬州市广陵区社区工作者相关福利待遇。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5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携有效证件至区社区办(地址:扬州市运河西路215号广陵区婚姻登记处2楼区社区办)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填写《2017年度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3)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需提供社保缴费清单或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
(4)有10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符合优先考虑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任职资格。
5.报考安排及其有关要求,详见扬州广陵党建网:(www.glqdj.gov.cn)广陵区民政局网:(www.glmz.gov.cn)。
报名咨询电话:0514—80820907;
监督电话:0514—80821121;
本简章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