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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宝应县黄塍镇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落实财经纪律要求,满足环保工作的新要求,增加财经和环保工作力量。宝应县黄塍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身体健康,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分配;具备较高的文化水平和一定的工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1、会计岗位(5名)
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财会类、审计类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财务财会工作经历者优先。
2、污水处理厂岗位(1名)
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科类专业。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免冠二寸彩照4张。
2、报名时间:2017年1月25日至2月1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黄塍镇党委组织科(黄塍镇政府办公楼三楼最西边);电话:0514-80891726,15895763202。
(二)资格审查:由镇组织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统一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分笔试跟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对应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组织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对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五)公示、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经镇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向社会公示7天后,由镇组织科办理聘用手续。
三、管理及相关待遇
人员聘用后,结合本人意愿,经镇党委研究可调剂使用。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参照我镇镇属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聘用单位将根据聘用人员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本简章由黄塍镇党委组织科负责解释。
宝应县黄塍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